在標準《HB 8592-2020 傘翼無人機通用規范》的“4.8.9 防砂”試驗中,試驗要求傘翼無人機系統應具備一定的防砂塵能力,確保在風或氣流所攜帶的砂塵條件下,其工作效能不受影響。但是,應該怎么去確認試驗條件呢?下面,為大家講解一下傘翼無人飛行器的防砂試驗要求。
試驗設備:環儀儀器 傘翼無人飛行器防砂試驗箱
主要涉及標準:
GJB 150.12-1986
GJB 150.12A-2009
RTCA/DO-160E
溫度的確認:
GJB150.12-1986、RTCA/D0-160E均規定了砂塵試驗溫度確定值,可在委托方沒有明確提出的情況下直接采用。GJB150A作為一個剪裁標準,并沒有明確提出。
由于在受熱時各種材料的膨脹程度不同,所以砂塵對可能存在的縫隙滲透程度也不一樣。根據我國熱干氣候情況,試驗程序中的最高工作溫度為60℃,如果產品要在世界范圍內使用則推薦使用71℃的貯存溫度。
在實際試驗過程中,應優先采用產品技術條件中規定和現場實測數據,如沒有現場實測數據,應采用產品使用中的最高工作溫度或最高貯存溫度。
風速的確認:
吹塵試驗所用風速規定為1.5m/s和8.9m/s,其中1.5m/s是可以吹動塵粒的最小風速,8.9m/s是比較典型的沙漠風速。如果已知待試產品在使用或貯存現場的風速或其他技術條件要求的風速,在試驗箱風速能力范圍之內,可以使用已知值。
吹砂試驗要求采用18-29m/s的風速,一般常用18m/s的風速,達到29m/s的風速不常用。
砂塵濃度的確認:
RTCA/DO-160E中吹塵濃度給定為3.5~8.8g/m3,吹砂濃度并沒有給出確定值。GJB 150.12-1986、GJB 150.12A-2009 中吹砂試驗和吹塵試驗所規定的砂塵濃度值,都是實測得到的,具有實際使用意義。因此砂塵試驗中,砂塵濃度一般采用標準中的規定值,具體砂塵濃度規定值見下表。
試驗時間:
GJB 150.12-1986、GJB 150.12A-2009 中吹塵試驗時間較為相似,不同的是高溫不吹塵條件下的保持時間,而RTCA/DO-16OE并沒有此段保持時間,吹塵時間也相對 GJB 150.12-1986、GJB 150.12A-2009 較短。GJB150.12-1986、GJB 150.12A-2009 中吹砂試驗時間基本相同,RTCA/DO-16OE中相對較短。
以上就是傘翼無人飛行器防砂試驗的試驗條件,如有試驗疑問,可以咨詢環儀儀器相關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