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無人飛行器的高低溫貯存試驗(待機試驗)是一項重要試驗,通過試驗可以檢測警用無人飛行器在待機狀態下的環境適應性,下面,帶大家了解一下警用無人機待機狀態下的高低溫試驗要求及試驗內容。
警用無人機高低溫貯存(待機)試驗方法:
試驗設備:環儀儀器 警用無人飛行器高低溫實驗箱
試驗標準:
GA/T 1411.3-2017 警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 第3部分:多旋翼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
GA/T 1411.4-2017 警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 第4部分:固定翼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
試驗要求:
1.溫度:試驗溫度在±2℃以內。對于體積大于5m3的較大裝備,溫度允許誤差可以為±3℃。
2.風速:不大于1.7m/s。
3.溫度變化率:不超過3℃/min。
試驗內容:
按GJB 5727-2009的試驗方法進行試驗,將多旋翼無人機系統(除電池、燃油等)放入60℃±2℃的高低溫實驗箱,達到溫度穩定后保持12h后取出,試驗后能正常起飛、懸停、著陸,判定結果是否符合要求。
按GJB 5727-2009的試驗方法進行試驗,將多旋翼無人機系統(除電池、燃油等)放入-40℃±2℃的高低溫實驗箱,達到溫度穩定后保持12h后取出,試驗后能正常起飛、懸停、著陸,判定結果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