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警用無人機應用領域不斷擴展,執行任務時的環境也愈發復雜”。當警用無人機在高低溫環境飛行時,容易受到環境影響,如果一直保持同樣的環境下飛行,內部電路產生故障,影響無人機性能,降低無人機的使用壽命。為了確認警用無人機的高低溫性能,需要使用警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高低溫箱來確認呢其可靠性。
警用無人機高低溫試驗方法:
試驗設備:環儀儀器 警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高低溫箱
試驗標準:
GA/T 1411.3-2017 警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 第3部分:多旋翼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
GA/T 1411.4-2017 警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 第4部分:固定翼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
試驗內容:
按GJB 5727-2009的試驗方法進行試驗,將警用無人機系統(除電池、燃油等)放入55℃±2℃的恒溫環境下,達到溫度穩定后保持2h后取出,試驗后能正常起飛、懸停、著陸,判定結果是否符合要求。
按GJB 5727-2009的試驗方法進行試驗,將警用無人機系統(除電池、燃油等)放入-20℃±2℃的恒溫環境下,達到溫度穩定后保持2h后取出,試驗后能正常起飛、懸停、著陸,判定結果是否符合要求。
試驗過程中的要求:
1.溫度:被試裝備附近的溫度應在試驗溫度的±2℃以內。對于體積大于5m3的較大裝備,溫度允許誤差可以為±3℃。
2.風速:試驗室內被試裝備附近的風速不得大于1.7m/s。
3.溫度變化率:進行高溫、低溫試驗時,升降溫過程中溫度變化速率不應超過3℃/min。
如有警用無人機高低溫試驗箱的試驗疑問,可以咨詢環儀儀器相關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