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霧試驗是指用汽車裝備的除霧系統清除汽車風窗玻璃內表面的霧層,試驗其除霧效果,以評價汽車的視野性能。除霧試驗中,需要在汽車玻璃除霧測試低溫室內進行試驗,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汽車玻璃除霧測試低溫室的試驗條件。
試驗設備:環儀儀器 汽車玻璃除霧測試低溫室
試驗依據:
GB 11555-2025 汽車風窗玻璃除霜和除霧系統技術規范
一、除霧試驗環境要求:
1.汽車玻璃除霧測試低溫室可提供-3℃的±1℃的低溫環境,且低溫室能容納被試車輛。
2.低溫室空氣流速水平分量應低于2.2 m/s。
其他技術參數要求:
二、車輛蓄電池狀態要求:
對于僅由發動機驅動的車輛,其主蓄電池必須處于充滿電狀態;
電動汽車的輔助蓄電池也應保持滿電狀態;
具備外接充電功能的混合動力車輛,其動力電池的荷電狀態(SOC)應不低于60%。
三、風窗玻璃預處理步驟:
試驗前需使用去污劑(如含甲醇的酒精)徹底清除風窗玻璃內外表面的油污;
待玻璃干燥后,用濃度為3%~10%的氨水溶液擦拭表面;
再次自然晾干后,使用干燥潔凈的棉布將玻璃表面擦拭干凈。
四、除霜系統熱源規定
在試驗過程中,除霜系統的熱量來源應為發動機冷卻液、潤滑油或車輛所配備的其他合法熱源。
五、發動機運行條件
如果車輛裝備了發動機,在變速器處于空擋時,發動機轉速不得超過其最大功率轉速的50%;
特別說明:在試驗開始后的前5分鐘內,允許采用車輛制造商針對寒冷天氣啟動所推薦的“快怠速”轉速;
若因發動機控制策略特殊(如混合動力汽車可能出現階段性停機或完全停止運行),經評估確認無法滿足上述轉速要求時,應以實際最惡劣使用場景為準進行試驗;
當發動機確實無需運行時,可在不啟動發動機的情況下繼續完成試驗。
六、試驗注意事項
在整個試驗期間,除霜系統應設置為最大工作模式;如車輛制造商有特殊設定要求,則按廠商規定執行;
試驗過程中允許使用刮水器協助觀察;
除加熱與通風系統的進出口之外,前機艙蓋、車門及其他通風口均應保持關閉狀態;
若車輛制造商明確要求開啟車窗進行試驗,則可在除霜試驗開始前打開一扇或兩扇車窗,但總垂直開啟距離不得超過25毫米。
如有汽車玻璃除霧測試低溫室的試驗疑問,可以咨詢環儀儀器相關技術人員。












